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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
释义

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负责,现阶段,统筹范围不是按照统一的行政级别来确定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的。这必须清楚。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由直辖市和设区市的全市统筹;自治州、自治区办事机构等其他地区的总体规划水平,由省、自治区确定。需要指出的是,直辖市实行省级统筹,但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工伤认定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设区的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法进行领土原则。申请工伤认定时,还应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各级司法鉴定机构
    

劳动鉴定机构的组织形式一般是“劳动鉴定委员会”,在一些中小企业被称为“劳动鉴定组”。县级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一般由劳动、卫生、人事行政部门和工会主管领导组成。少数地方物价、民政部门的同志和大医院院长也参加了。劳动鉴定委员会主任多为劳动行政部门负责人或市、县政府负责人,因工伤鉴定证据不足,劳动局有义务调查取证。但是,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对你有利的证据保存在哪个部门,因为你没有调查权限,无法调取,可以委托律师或向劳动局申请调取相关资料
    

以上是小编收集的相关资料。我希望它能帮助你。一般来说,如果工伤证据不足,劳动局没有义务取证。此时,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如果您对此仍有疑问,或有任何相关法律问题需要解答,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一步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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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8 15:1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