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政局工伤认定的条件和材料是什么 |
释义 |
民政局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条件和材料。在市工商局登记/在市民政局登记为法人但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4名。生产经营场所在市级统筹范围内(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除外)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其他省市用人单位(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前后的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收尾工作,并因事故受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他们因履行职责受到暴力和其他事故的伤害。外出工作期间,因工负伤或者因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工作时间和工作后48小时内突发疾病死亡或抢救无效 8。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活动中受伤的。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作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旧伤到达用人单位后复发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 2。受伤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用人单位与受伤职工之间的劳动(雇佣)关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用人单位不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当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公司登记证副本。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5。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包括第一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受伤职工申请工伤鉴定时未出院时提供)、第一次X光片、CT、CT等,脊柱(颈椎、胸椎、腰椎)损伤患者应在损伤后1周内提供MRI报告。旁证材料(证人证言)正本二份(两名证人各执一份),持证人身份证复印件 (2)通勤路线图(居住地、事发地点、事发地点、事发地点、事发地点、事发地点、事发地点、事发地点等),必须注明工作地点和事故地点) 8。职业病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10。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执行职务受到暴力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正本和副本。因工负伤或者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抢险救灾活动中受伤的,应当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曾在部队服役,因战争或工作致残的职工,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书。如果他们到达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明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结论的原件和复印件 上述知识是必要的小编对“民政局工伤认定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和材料”问题的回答。工伤认定所需条件包括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购买工伤保险、工伤情况等。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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