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转让债务的免责声明是否有效是无效的 公司转让债务的免责声明不具有法律效力 债务的有效存在是债务转让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在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有转让合同,也不会生效。但是,在一定情况下,仍然可以承担实际存在瑕疵的债务。今后,债务转移也可以设立,只有债务成立了,转移的效果才能发生。诉讼中的债务也可以由第三人承担第二,转让的债务应当可以转让,不可转让的债务不能作为债务承担合同的标的物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下列债务不可转让:。不可转让债务在性质上通常是指与特定债务人的人有密切关系,需要特定债务人自己履行,因而不能转让的债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转让的债务。第三,第三人必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协议。第四,债权转让必须经债权人批准。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必须由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意处分或者转让债务,就难以保证债权的实现。如果合同义务的受让人没有履行义务的能力,或者信用状况不佳,那么债权人的利益甚至无法实现。因此,《合同法》明确规定:“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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