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对公司破产负有什么责任?在监狱里,问题中所说的“企业法人”应该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财产,因此,企业破产一般不需要法定代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规定法定代表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民法通则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和罚款。如果构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或者弄虚作假的;(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财产 (4)解散、撤销、破产后擅自处分财产 (5)变更、终止时未及时申请登记、公告的,(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损害国家或者社会公众利益的活动p>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一百四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担任董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的,执行期满未满五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满五年的,以上是相应的回答。如果公司破产是因为发行人的非法经营,那么法人需要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公司破产只是因为公司之间的竞争,那么法人就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甚至坐牢。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