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一种认购制度吗 |
释义 |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一种认购制度;发起设立也是一种认缴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3年修正案)第八十条的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设立为实收资本,其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缴的股本总额。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未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资本总额。?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实收注册资本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第八十四条公开发行股票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规定办理,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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