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侵权如何赔偿 |
释义 |
不同类型的著作权具有不同的交易对象、传播渠道、传播范围、受众数量、盈利模式等,它们所反映的市场交易价格是不可替代的。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应当考察具体的侵权类型,根据不同类型权利的市场价格确定赔偿数额。,三元公司(以下简称三元公司)是电视剧《三进山城》的版权所有人。2012年7月14日、8月21日和10月16日,三元公司分别委托代理人向上海徐汇公证处和上海东方公证处申请证据保全,取得了**全薯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土豆网”和“土豆网”。,和易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易公司”)旗下的“优酷网”未经许可播放电视剧《三进山城》。原告三元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全土豆公司、合益公司赔偿经济损失1260万元。二审中,三元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三元公司与**广播电视台签订的涉案作品著作权许可合同6份,以及相关业务凭证、发票、银行业务收据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为证明电视台取得涉案作品许可证的许可费,请求本案赔偿金额经审理后确定,认为全土豆公司、合益公司的行为构成侵权,并责令全土豆公司赔偿三元公司经济损失40万元,合益公司在2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元公司、全土豆公司、合益公司均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三元公司与**广播电视台签订的6份许可合同与本案缺乏关联性,不能作为本案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依据。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争议] 本案二审焦点之一是三元公司提交法院并由三元公司与**广电签订的涉案作品六份著作权许可合同应以车站作为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依据。涉及赔偿金额的计算标准,根据著作权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情节,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人民法院在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作品的种类、合理的使用费、侵权的性质和后果。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他人财产受到侵害的,应当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法计算财产损失。笔者认为,在计算著作权侵权赔偿金额时,市场价格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但必须是真实的、相关的 不同的著作权有不同的交易对象和传播渠道。例如,播放权的交易一般发生在权利人与电视台之间,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交易一般发生在权利人与视频网站运营商之间,从而导致传播范围的扩大,广播权交易市场与信息网络传播权交易市场在受众数量、交易对象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它们是两个不同的市场。因此,市场上反映的交易价格是不一样的,不能相互替代。其实,著作权的产权类型有很多种。同一作品的复制权、发行权、租赁权、展览权、表演权、电影制作权、改编权和翻译权,均以不同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例如,同一部中国小说,其翻译权可能被忽视,但其生产权却存在争议,其市场价格必然存在较大差距。目前,电视台是电视剧发行营销的主要对象。本案中,三元公司取得的涉案作品电视台播出许可费,不等于三元公司取得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对外许可证的许可费。三元公司与**广播电视台签订的涉案作品著作权许可合同所体现的价格是许可合同所涵盖的著作权的市场价格,不能证明涉案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市场价格。因此,三元公司以此价格确定损害赔偿金额的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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