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合作作品是在什么情况下产生的合作作品是指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创作的作品,或者自然人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或者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共同创作的作品。合作作品可分为独立著作权使用。合作作品有哪些不可分为独立使用著作权的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三条规定,两人以上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享。不参与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著者。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享有自己创作部分的著作权,但著作权的行使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从本文可以看出,合作作品应具有以下特点: 1。共同创作者有一个共同的表达思想感情的方式,就是在创作过程中共同创作作品,共同创作者应当认真履行创作意图,相互照顾创作成果 (3)共同创作者应当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共同创作过程中保护共同创作者的权利 不参与创作,只提供物质条件的,协商、收集资料、修改意见或者为合作作者而复制的,不得成为合作作品的创作者。 根据著作权法,两人以上共同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有。合作作品可以单独使用的,作者可以享有自己部分的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不得侵犯整个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合作作品不能单独使用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协商一致行使;协商不成,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对方行使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著者 以上是鲁巴网编辑向您介绍的“合作作品在何种情况下产生”的知识。希望通过以上内容您能对合作作品的相关问题有更深入的了解。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咨询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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