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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
释义 一、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
    都是指:双方或几方把商定的事项用书面形式(如条约、合同等)肯定下来。不过基本上用订立。定立可能是因为音同且(定有肯定,制定的含义)故也有用的。在合同中都表示了存在,没有质和量的区别。
    这两字的使用上,区别于“定金”和“订金”中。“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二、合同的订立包括哪两个阶段
    订立合同经过的阶段即要约和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内容具体确定;
    (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受要约人接受邀约,即为承诺,承诺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受民法典保护。
    《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承诺的定义】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第四百八十条 【承诺的方式】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
    三、合同订立的形式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以上就是小编介绍的有关合同的订立与定立的区别的内容。综上所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对此,您若还有不了解的,可以咨询法律网。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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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20:4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