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数字音乐版权 |
释义 |
什么是数字音乐版权?音乐著作权是指音乐创作者对其音乐作品享有著作权法保护的权利,而数字音乐著作权是音乐作品数字化的著作权,(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作品的;(二)未经合著人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作为独立创作的作品发表的;(三)未参与创作并署名的(四)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五)剽窃他人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电影制作或者类似电影制作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第七条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有偿而不有偿;第八条出租电影作品、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采用类似电影制作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的录音录像制品,(九)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出版者出版的书刊的版面设计,未经表演者许可,将其现场表演或者公开传播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十一)其他侵犯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十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编辑、传播其作品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第十三条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复制、发行记载表演者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或者未经表演者许可,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演出的;(十五)未经制作者许可,复制、传播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社会传播制作者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擅自广播、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故意回避或者损害权利人为保护其作品、录音录像等的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而采取的技术措施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变更作品、录音录像等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十九)在互联网领域生产、销售他人署名作品的,我国对数字音乐著作权的保护没有提出过一两次,但已基本结束;一个重要原因是,版权保护没有与网民的根本利益挂钩。虽然可以合理地说,版权保护的直接受益者应该是音乐家本身,或者是音乐内容提供商和增值服务提供商。然而,这并不完全符合我国国内网络游戏的规则——数字音乐版权的过度保护意味着用户获得免费资源的门槛将提高,唱片的发行和推广将成为一个大问题,唱片公司其实不愿意看到这种情况发生;但同时,为了推广的需要,通过网络营销自己的唱片必然会导致版权保护成本的加重,我提醒大家,版权的期限,简而言之,对于个人来说,是死后50年,签名权等精神权利的期限没有限制;对于单位和法人来说,是作品首次出版后50年。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进入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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