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设立有限公司的程序 (2)工商签字:法人和股东持身份证原件到工商部门签字 (3)到银行开立公司验资账户:全体股东携股银行、章程、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名称核实通知书、法定代表人专用章、身份证、验资金额、银行开户的空白查询表、银行查封信,连同公司章程、验资通知书、租赁合同、房产证复印件,到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报告,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按注册资本收取。(五)注册公司: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各种形式的公司设立登记表,包括设立登记申请表,股东(发起人)名单、董事、经理的监督情况、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登记表 (2)所需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2005年修订)》,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提交设立登记申请材料如下:(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委派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公司章程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 (5)股东的初始出资为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公司登记时已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证明文件(六)股东主要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七)董事姓名、住所的证明文件,公司监事、经理及其任职证书,选举或者聘任 (8)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要求设立公司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登记的公司经营范围属于依法登记前需要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国务院的行政法规或者决定,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有关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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