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知识产权投资有哪些规定 |
释义 |
知识产权投资相关法律法规:我国目前尚无部门性知识产权投资法。但是,2005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对知识产权投资作出了规定,主要有: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使用货币,也可以使用实物,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等土地使用权和其他可以货币评估并依法转让的非货币性资产作为出资。但是,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作为出资的财产外,作为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应当经过评估核实,不得高估或者低估。法律、行政法规对估价有规定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全体股东以货币出资的,不得少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第三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公司出资的非货币性财产的实际价值明显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固定价值的,由出资的股东补足差额;公司成立时,其他股东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第二十六条、第八十一条规定,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的初始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的由股东或者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此外,新《公司法》还对不依法缴纳出资的股东的法律责任作出了相应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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