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份有限公司如何清偿债务 |
释义 |
根据《公司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破产的,应当以公司的剩余财产清偿债务,按照一定的顺序清偿。 (一)工资、医疗费、医疗费、保险费、保险费和保险费,破产人欠职工的伤残抚恤费,应当计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破产财产不足清偿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赔偿金;(二)破产人所欠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和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满足相同顺序的还款要求,按董事工资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事由公司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公司章程期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的;(2)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的;(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解散的;(4)吊销营业执照的,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其他途径无法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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