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委不受理怎么办 |
释义 | 一、拖欠工资劳动仲裁委不受理怎么办 1.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仲裁机构不受理仲裁请求的,劳动者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拖欠工资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拖欠工资起诉需要如下证据: 1.能证明在单位上班的证据; 2.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 3.能证明用人单位未支付工资的证据。 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三、拖欠工资的追诉时效是多长 拖欠工资诉讼时效为多久,视情况而定: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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