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
释义 |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章程,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法规和有关政策第二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第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促进国有资产优化配置,提高国有资产经营效益,确保安全,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六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元 第十条投资人姓名: 住所: 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第六章方式,股东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十一条股东的出资额为货币出资1万元,非货币财产出资1万元(注:无货币财产的,请自行删除),实缴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第七章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公司不设股东会,投资者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聘任非职工代表的董事、监事,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第十四条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包括:,一人由投资者委派,一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投资方从董事会成员中聘任。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执行投资方的决定,向投资方报告工作;(二)审批公司章程第十六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能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的,董事会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第十七条董事会决议的表决方式为一人一票。董事会对所议事项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半数以上董事通过方为有效第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总经理可以由董事兼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第十九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公司章程第二十条公司设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人由投资者委派,另一人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监事会主席由投资者从监事会成员中委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第二十一条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财务状况(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公司章程或者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议第八章公司法定代表人第二十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担任董事长,任期三年,第二十六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二)检查董事会会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报告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第二十八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50%的,不得提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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