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护中小股东在并购活动中的权益 |
释义 |
1、 加拿大证券市场在并购活动中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的制度经验有三:一是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制定了专门的中小股东权益保护条例上市公司并购活动,即跨省条例61-101:保护中小股东特殊交易权益;二是“预警报告”制度,该制度在《安大略证券法》中有具体规定;三是异议股东保护制度,《加拿大企业法》和《安大略省企业法》都有具体规定。加拿大证券市场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投资者相对理性。因此,一般认为,在一般意义上涉及上市公司的并购中,没有必要对中小股东进行特别保护。但在一些特殊类型的并购活动中,包括内部人(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要约收购、上市公司回购、关联交易、企业并购等,大股东与中小股东之间存在利益冲突。因此,必须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来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1。《跨省条例61-101》、《跨省条例61-101:特殊交易中小股东权益保护》(以下简称《跨省条例61-101》)和《补充政策解释61-101cp》由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共同制定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在信息披露、评估、审议和批准过程中,应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上市公司和资本市场的其他受益者有义务公平对待每个股东。履行这一义务,对于维护资本市场的有效、公平、公正运行,保护公众利益具有重要意义。上述四类交易并非天生对中小股东不公平,但这四类交易容易被大股东滥用,滋生不公平。制定这一特别规则的目的是防止这些交易中的不公平,以确保所有股东都得到公平对待。《省际条例》第61-101条和《补充政策解释》第61-101cp条的主要内容如下:(1)并购交易的适用类型《省际条例》第61-101条和《补充政策解释》第61-101cp条适用于上市公司内部人要约收购等四类并购交易,回购、企业合并及关联交易。其中,内部人是指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10%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以及上述内部人的分支机构、关联方或者一致行动人;关联方是指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本公司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述关联企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