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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们能以什么名义举报这起案件
释义

股东以什么名义举报?

股东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举报案件。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情形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或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一人以上股份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持有公司百分之九十股份的,可以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有本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的第一审权利,上述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拒不起诉的,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案情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公司利益受到无法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公司提起诉讼,公司的利益应当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股东可以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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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7:08: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