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持股25%的股东有什么权利 |
释义 |
1、 根据我国《公司法》,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是:分配利益的权利、知情权、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转让股份的权利、检查和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根据2016年《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修正案》第32条规定,依法要求公司合理购买股份的权利、公司清算期间剩余财产的分配权利等,公司股东有下列权利: (1)按照所持股份接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 (2)请求、召集、主持、出席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监督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法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者质押公司持有的股份;(五)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财务会计报告; (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七)股东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或者分立决议有异议的,要求公司购买其股份。第三十四条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股东有权请求人民法院裁定无效。第三十五条(三)他人侵犯公司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可以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公司股东的义务是什么?(一)以所认购的股份支付股本;(二)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抽回股份;(三)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的独立地位和股东的有限责任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务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理解,作为公司的股东,他们可以享受利益分配,公司的股东应当履行相关义务。我希望你能理解。以上均为法律咨询网组织的相关内容。如果你有任何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咨询网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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