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警察受理和立案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释义
    警察受理和立案的区别具体有哪些
    “受理”是指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予以接受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一般是公安局、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受理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侦察审理的活动。在此,受理不一定立案,但立案却必须受理在先。
    立案的条件
    刑事立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立案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1、有犯罪事实存在。
    2、该犯罪事实依法需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有犯罪事实,但法律规定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能立案。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能立案;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宣告无罪。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刑法告诉乃论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5、被告人已经死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民事案件立案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买卖合同纠纷,买方甲逾期不支付货款,卖方乙可以对其提起诉讼,第三人丙一般不能向甲提起要求其向乙支付货款的诉讼。只有在乙怠于行使其对甲的到期债权,对丙造成损害的情况下,丙才能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乙对甲的权利。
    此类问题的区别就是程序上的先后关系,所以自己需要知道有关的问题处理具体有着哪些要求,这样自己的问题处理才会有着实际上的意义,但是有关部门在问题的处理上会有不小的争议,因此自己需要合理的处理有关的问题,这样自己的权益维护才会有基础。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4:4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