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业主和承包商在土地合同中的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土地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义务是什么。承包人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承包人依法享有的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独立权利。包括发包人在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用人单位还有义务维护承包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终止或者变更土地承包合同。(二)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依法干扰承包人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承包人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权依法独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干涉。这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制的重要内容,克服了过去“大锅饭”、“大集体”的弊端,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因此,发包人有义务尊重承包人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承包人应当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包人不得干涉。(3)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和其他服务。 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作为发包人,有权依法依合同向承包人收取承包合同费用。相应地,发包人也有义务按照合同规定向承包人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如为承包人提供机械化耕作、排灌、植保、良种、生产资料供应、农产品运输和销售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和服务内容的不同,用人单位还可以收取适当的费用,既为承包人提供服务,又增强了集体经济实力。(4) 实施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土地利用的基本依据。用人单位在依法发包、调整承包土地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违反规划占用耕地和开发其他土地资源。作为农业基础设施,农村公路、水井、排灌工程的建设通常涉及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的共同使用,依靠个体承包人的力量很难完成,因此必须由开发商组织。(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发包人在承包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预留、增加机动用地面积,机动用地保留面积不得超过集体经济组织耕地总面积的5%。(1) 保持农业用地,不用于非农建设。中国是一个土地资源短缺的国家。人多地少是我们的基本国情。要爱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因此,国家建立了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非农用地,实施耕地专项保护,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承包地用于农业。承包人必须保持承包地的农业用途,不得擅自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二)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对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这一义务要求承包人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保护土地生态及其良好的环境性能和质量。同时,要采取相应措施,保护土地质量和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和盐渍化,保护和提高土壤肥力。(3)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根据《土地承包法》,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承包人承担其他义务。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无权对承包人规定新的义务。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律师网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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