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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合同纠纷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建设工程的建筑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一)承包人未取得施工合同的,视为无效。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竣工验收合格的,建设工程承包人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订立的合同无效。读后能看得清楚,这也是实践中的重要一点。我们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去了解,才能知道用人单位是否可以拒付,这样才能维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有深入的了解。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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