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天然气建设项目应办理哪些政府审批手续 |
释义 |
1、 许可证内容 燃气工程项目专业审批、燃气工程项目竣工验收记录。二是《XX省燃气管理条例》(2003年9月26日XX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八条、第九条、第十二条的法律依据。三是对数量和方法没有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1) 专业考试:1。新区开发、老区改造、新建、改扩建大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燃气专项规划和城市详细规划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建设相应的燃气设施,根据规划要求预留燃气设施配套建设用地; 2。新建、改建、扩建燃气工程项目的建设,应当符合燃气专项规划,经燃气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机构审查批准后,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批。(2) 竣工验收: 1。燃气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在燃气工程竣工验收后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燃气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 专业考试: 1。燃气工程专业考试意见; 2。燃气工程规划许可证; 3。公安消防机构专业审查意见; 4。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审图单位签订的合同及加盖公章的上述单位资质复印件。(2) 竣工验收记录: 1。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 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包括工程建设申请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市政基础设施质量检验和功能试验资料、工程验收文件和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签署的文件等)和其他单位)竣工验收的原始文件由验收人员签字等); 3、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批准文件或使用许可证文件;4、建设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证书、《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和《住宅工程使用说明书》; 5、燃气泄漏报警、燃气表质量合格证和气源适宜性检验试验合格证; 6。材料设备出厂合格证、材料合格证、安装技术手册; 7。管道及调压设施强度、阀门气密性试验记录、管道防腐检验记录、管道及附属设备检验记录; 8。焊接外观检查记录和无损检测记录。 副本应装订成册。6申请表:燃气工程专业评审意见及燃气工程竣工验收记录表(中国政府网)从东营市行政审批中心建设窗口下载或获取。七、申请受理机关县(区)建设局(市政局)或东营市建委八、决策机关东营市建委九、发证程序(一)提交申请材料; (2)审查材料的技术和政策方面; (3)批准符合条件的材料;书面通知不合格的材料。该部门承诺,将在专业审查后20个工作日内和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11证书及其有效期按规定期限执行。 此外,我们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建设项目要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我们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