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什么规定 |
释义 |
云南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有何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实施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是指土建工程、建筑工程、管道设备安装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本市实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对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管理。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昆明市工程质量监督站受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记录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站受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第五条本市鼓励采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技术、先进材料和先进管理方法,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第七条施工图完成后,建设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报送有关部门审查。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使用。第八条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不得开工。第九条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并将竣工验收日期通知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前七个工作日。第十条房屋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做好房屋售后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处理用户投诉的房屋质量问题。第十一条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勘察设计质量负责。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成果和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深度要求,标明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详细说明建筑、结构、设备等专业的设计意图、特殊工艺要求和施工难点,并负责向施工单位说明设计图纸中的问题。第十四条设计单位应当参加施工质量事故分析,提出相应的技术处理方案。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不断完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16条凡涉及基础、主体结构、防水、主管道等重要隐蔽工程,在施工单位下一步施工前,必须经过施工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的检查。工程质量管理是指运用一整套质量管理体系、手段和方法,为保证和提高工程质量而进行的系统化管理活动。工程质量好坏是一个根本问题。工程项目建设投资大,建成使用期长。只有达到质量标准,才能投入生产并交付使用。将专业技术、企业管理、数理统计相结合,充分发挥投资效益,满足社会需求。世界上许多国家都有一套严格的监督检查方法,以满足工程质量的要求,落实责任,完善机制,落实各方责任,加强质量安全监督,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加强信用体系建设,严格管理和控制;推进和实施现代项目管理,依法抓质量、抓安全,确保标准和规范的实施是项目管理规定的重要作用。看完以上内容,相信您对相关问题有所了解。如果您还有相关问题,法律在线律师会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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