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是多久 |
释义 |
1、 质量保修期的概念来源于2000年国务院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最低质量保证期,具有强制性。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期来源于2005年建设部、财政部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质量保证期可由承包人和发包人单独约定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但约定的质量保证期不得超过24个月。
2。保修期与保修期不同。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保修期一般为6个月、12个月、18个月或24个月,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0条的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证期为: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本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有防水要求的屋面防水工程、卫生间、房间、外墙,周期为5年;采暖、制冷系统,周期为2个采暖、制冷周期;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装修工程,工期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由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建设工程质量保证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安装工程保修期自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计算。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第四,当事人对质量保证期和保修期有不同程度的约定自由。工程建设主体的保修期由法律直接规定,即法定保修期。双方约定的保修期不得少于法定保修期,否则,本协议无效,仍按法定保修期执行。但当事人约定的保修期高于法定保修期的,本协议有效,以约定的保修期为准。质保期也是发包人预留质保金的期限。如果没有质量问题或承包人的维修,发包人应无息退还质量保证金。否则,发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不过,退还质量保证金与工程保修期无关。6保修期满的有效期不同。至于质量保证期,根据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规定,质量保证期届满,只是解除了承包人在此期限内修复所有缺陷的义务,但不排除法律和专用条款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质保期届满前,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保修义务。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负责修复。(1)基础工程、基础工程和房屋建筑主体结构工程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3)供热、供冷系统,分为2个采暖期和2个供冷期;以及(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饰工程为2年。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的,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对于您提出的“安装工程的保修期是多少”的问题,我们已经整理好了。安装工程的保修期为保修期。在此期间,如有问题,可免费维修。许多安装保修期是不同的。如防水工程的保修期为5年。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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