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保证工程质量 |
释义 |
如何保证工程质量?首先,施工管理的有效方法和措施要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首先要强化政府对工程质量的监督职能。工程监理制度的实施不能削弱工程质量监理工作,特别是必须强化政府职能。一是加大对工程质量的监督力度;二是加大对设计、勘察单位的监督力度;三是加大对监理单位在施工现场表现的监督力度。其次,施工企业必须建立健全质量责任制,转变管理方式。首先,从企业实际出发构建企业内部组织结构。企业只有在明确职责、优化职能、合理结构的前提下,形成领先竞争对手的优势,才能形成鲜明的特色。其次,要注意整顿内部秩序。工作秩序是企业效率的保证,也是纪律和责任的要求。因此,应根据企业的分工协作制度和组织结构,建立相应的工程秩序。从四个方面入手重构内部秩序:一是从激励机制和考核入手,根据岗位目标和岗位标准,对在岗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价,并以此作为加薪提拔的依据。二是从企业管理体制入手,分步落实责任,明确岗位职责。三是从企业文化建设入手,努力形成个人意志服从企业意志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把企业价值和个人价值统一起来。四是从教育培训入手,注重知识更新和继续教育,以适应人才素质提高和企业发展的需要。以上四个方面缺一不可,相互依存,是企业良好运行秩序的必要条件。最后,完善和建立质量责任制。在不断完善经济责任制的过程中,企业在经济责任制考核中要突出质量导向。也就是说,企业必须突出质量否决权,建立各级质量责任制,实行重奖重罚,把产品质量、企业兴衰与员工切身利益紧密联系起来。据一组统计,欧洲大陆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寿命为80年,英国为130年。即使在建筑更新迅速的美国,也已经达到了60年。然而,在中国大陆,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寿命不到30年。其质量的客观反映是建筑物的使用寿命。从宏观上看,既有市场原因,也有政策原因。然而,在微观方面存在着较为突出的问题。具体而言,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如资源配置不到位,管理责任不落实等。实物质量和质量管理中的不合格项大多与责任不落实密切相关。分包队伍的评价、选择和管理不能满足质量目标实现的需要。忽视对劳务分包队伍实际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和评价,对劳务分包队伍的评价大多停留在对其证书的核查上。不存在纠正和预防措施的机制。二是竣工验收不严格,政府监管不到位。有的工程盲目开工,不办理相应手续,违反了法定的施工程序;有的工程施工图未经审查就开工,盲目追求施工进度,边设计边施工,留下了不少质量隐患;有的项目企业资质审查不严,层层转包。第三,工程质量的最终关口是验收,验收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控制。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竣工验收备案制度实施后,一些竣工验收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质监部门监管不力。同时,工程质量程序性监督方式也存在一些问题。四是建筑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工程质量。近年来,受工程造价和预算结算的影响,部分建材价格持续上涨。一些建筑企业只能靠自己的努力消化不断上涨的成本。因此,出现了一些以次充好、以次充好等现象。如用不合格钢材代替优质钢材、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等,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建筑的安全和使用寿命。近年来,一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个问题:①全员成本意识差。领导对成本管理重视不够,成本决策随意。他们轻视降低成本的重要性,以增加成本为代价,努力打造名优工程。由于奖惩不清,责任成本分解不到位,工作中损失浪费现象普遍,不注意细算。② 成本制度约束不到位,管理流于形式。如果随意改变设计规范要求,就不能严格按照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成本不值。阶段性成本分析过于肤浅,不利于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合同管理有待完善,存在诸多隐患,合同的执行和签订不规范、不严谨;③工程造价核算基础工作薄弱。许多企业简化了成本核算流程,核算对象的确定过于简单,没有成本核算体系,或者成本的分配和归集不匹配,预算成本与实际成本不符,不能满足成本评估和分析的需要;为确保工程质量,我们可以依靠法律约束或竣工。如有必要,我们可以就此问题咨询法律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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