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期违约金纠纷
释义

随着国家新一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出台,一段时间以来,多数房地产企业和建筑施工企业对房地产市场前景普遍悲观。此外,调控政策客观上加大了房地产企业资金链的压力,导致相当一部分房地产开发项目被取消,甚至很多在建项目被暂停甚至停产。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施工企业没有足够的管理能力来应对开发商提出的停建停业的要求,施工企业将面临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目前,我国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管理理念落后,管理水平低下,特别是对违约金纠纷的法律要点缺乏足够的认识,导致诉讼阶段存在巨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本文试图对施工合同违约金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和举证标准进行详细、全面的分析和总结,使施工企业清楚地认识到自己在施工合同违约金纠纷中所面临的法律风险,并采取有针对性的管理措施加以规避。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有义务为自己的诉讼请求收集或者提供证据,并有责任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自己的诉讼请求,否则将承担自己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的风险。在司法实践中,建设期违约金纠纷的举证责任分配没有统一的标准。笔者认为,在建设期违约金纠纷中,施工企业承担的举证责任最多,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举证责任相对较轻。在建设期违约金诉讼中,房地产开发企业只需证明建设企业的实际建设期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即可完成举证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只需将实际竣工日期与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进行比较,即可得出违约天数。施工企业主张不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的,应当证明有正当理由延长工期,实际延长工期天数大于等于实际延误工期天数的。其次,证明标准是指举证责任人提供证据证明被证明事实的程度。在司法实践中,由于证明标准的不同,不同的法官和法院在同一案件中往往得出相反的结论。有的法院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证明标准要求较低。施工企业只要证明存在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图纸延误、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等导致逾期竣工的因素,就可以免除责任。只要施工企业提供证据证明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上述因素导致逾期竣工,无论实际工期延误多少天,都不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有的法院对逾期竣工的违约证明标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不仅要求施工企业证明存在导致逾期竣工的因素,而且要证明这些因素导致工期延误天数,并且上述因素与工期延误天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即这些因素发生在关键线路上。从上面可以看出,第一证明标准,即证明标准较低,对建设单位非常有利。由于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相当复杂,这类或那类事件导致工期延误是不可避免的。第二类认证标准比较严格,对施工企业的要求也比较高。目前,第二证明标准日益成为建设工程逾期竣工违约金审判的主流证明标准,这也对施工企业应诉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施工企业对此没有清醒的认识,很容易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笔者认为,为了最大限度地降低今后败诉的风险,施工企业应主动推进风险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要加强签证。一旦出现可能导致工期延误的因素,应尽快办理签证。对造成工期延误的项目和天数要有明确的记录。这样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诉讼风险,有效避免经济损失。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在签证单上签字,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一般不承认签证方式),则应严格按照施工合同提出工期索赔。施工企业只有通过频繁的签证、频繁的索赔,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因逾期竣工而产生巨额违约金的风险。你知道吗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4 14:4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