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拆的房子能租吗 |
释义 |
案例一: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能否出租? 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明确规定,房屋承租人也属于安置补偿对象。也就是说,如果将被拆迁房屋出租,房屋拆迁法律关系的主体将由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变更为拆迁人、被拆迁人和房屋承租人,这将增加拆迁安置的难度。因此,有必要暂停被拆迁房屋的部分活动。根据《中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确定拆迁范围后,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下列活动:(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3) 租房子。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有关手续,并在书面通知中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拆迁人需要延长暂停期限的,必须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报批,延长暂停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根据《合同法》规定,纳入拆迁范围的房屋出租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房屋所有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出租房屋的,相关承租人不能列为安置补偿对象,也不能获得该补偿。 一旦租赁合同被宣布无效,房主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暂停租赁可以防止拆迁增加经济负担和财产浪费。当然,停租的最长期限是两年。超过两年的,房主可以要求拆迁人给予适当补偿。如何解决小产权房拆迁和原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 随着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土地征用带来了巨大的拆迁效益。部分居民出售小产权房后与购房人发生纠纷,通过诉讼方式收回小产权房。 一般情况下,多数法院会依法确认该类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买卖双方将分别返还房屋和房款。但仅靠这一点并不能解决买卖双方之间的纠纷。因房屋升值或贬值引起的纠纷时有发生。 出卖人的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通常得到法院的支持,但这种行为明显不诚实,违背传统道德,对买受人明显不公平,法院似乎是这种不诚实、不道德行为的共犯。当这种问题发生时,法院通常会认为,提起诉讼的一方当事人要求确认小产权房买卖协议无效的真实目的、房屋的交付时间,房屋重置成本和一方获得的利益数额,以便公平合理地处理。出卖人出卖房屋后,因不能解决住房问题,确实请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协议无效的,买受人不得从协议无效中获利。 一般来说,交易结束的时间越长,购房者使用房屋的时间越长,交易就越应该保持稳定和安全。即使房屋买卖协议被确认无效,购房者也会得到更多的好处。总之,由于房屋买卖协议的无效,可得利益将由一方单独享有,并在买卖双方之间公平合理地分配。 为避免此类纠纷,买卖双方应了解法律规定,避免不必要的财产纠纷,保护自身利益,减少或避免小型财产纠纷的发生。 这两起案件往往是房屋权属纠纷。房屋权属纠纷发生时,买卖双方应在第一时间寻求法律帮助,避免拖延,有效解决问题。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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