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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出租人是否应履行维修义务
释义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并取得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出租人履行赡养义务,可以由承租人提出,也可以由出租人主动提出。承租人请求维修,一般是指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租赁物发生问题需要维修的,承租人向出租人提出维修请求,并督促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租赁物。合理的期限应当根据房屋损坏程度、承租人维修需要的迫切性和出租人的维修能力确定。出租人应当在承租人提出的合理期限内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以满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要求。出租人因其他原因拒绝修理或者在合理期限内不修理的,承租人可以自行修理。维修租赁物是出租人的义务,出租人不履行义务,承租人代为履行的,由此发生的费用由出租人承担。承租人预付租金的,有权要求出租人偿还或者从租金中扣除。此外,出租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承租人通知的合理期限内履行维修义务的,将构成根本违约。出租人可以依照本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无论出租人对租赁物的维修或者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维修是否影响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正常使用收入,承租人有权要求出租人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赁期限。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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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4:53: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