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如何规定融资租赁中的经营租赁 |
释义 |
经营租赁 在这种租赁模式下,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项目和供应商的选择,购买租赁资产并租赁给承租人中长期时,在计算承租人应支付的租金时,保留剩余价值,使承租人收回的租金少于租赁投资。此时,出租人必须先处理好租赁房产的残值,才能收回全部租赁投资。融资租赁是一种简单的融资租赁形式,出租人为承租人购买租赁设备支付的租金,可以以租金的形式全部收回。这里的租金还应包括融资成本和出租人支付的费用成本,以及出租人应获得的合理回报。无论租赁物的全部投资能否在预计折旧期内收回,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支付全部租金。此时,承租人实际承担融资租赁过程中的投资风险。承租人不能通过收取经营成本从承租人处获得全额补偿,承租人不能从承租人处获得全额补偿。 在简单融资租赁中,当租赁期届满时,出租人收回了所有预付的租金,实现了租金返还。在这种情况下,租赁物仍然具有使用价值的,应当属于承租人。因此,在正常情况下,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应当无偿或者象征性地收回租赁物。然而,在经营性融资租赁中,由于出租人从承租人处获得的租金少于租赁投资,租金收益并没有完全实现。因此,在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人可以选择返还租赁物,也可以继续以公平的市场价格租赁或购买,以保证出租人收回投资并获得收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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