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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你有权占有丢失的财产吗
释义

1、 遗失物出租抵押时,你有权占有吗。发现的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有关部门。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时,知道的,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出领取通知书。失物招领人在向有关部门交付失物之前,在收缴失物之前,有关部门应当妥善保管失物。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权利人领取遗失物,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所必需的费用。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在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要求赔偿保管遗失物的费用,也无权要求权利人履行承诺的义务。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遗失物无权拾起、出租、质押,不得私分。二是埋藏物与遗失物的区别与联系(1)遗失物与埋藏物的区别标准是发现时是否埋藏。拾起遗失物或漂流物、寻找埋藏物或隐藏物与抢占的区别:前者的客体是主体,后者的客体是非主体。(2) 失物所有人的救济:
    

1。失主有权追回丢失的财产。
    

2。遗失物转让归他人所有的,所有人和其他权利人有权向无权处分的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两年内,请求将原财产返还受让人。但是,如果原受让人律师网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取得遗失物的,所有权人和其他权利人应当要求赔偿。受让人支付的费用,应当在返还原物时支付。(3) 失物招领处理:
    

1。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自拾得之日起二十日内,通知失主和其他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失主和其他权利人的,应当通知他们及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发出通知,及时领取。
    

3。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3。质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1。质权人应当如何处理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风险?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的规定,因不可归责于质权人的原因致使质物的毁损、灭失,足以危及质权人权利的,质权人有权要求出质人赔偿出质人未提供相应担保的,质权人可以拍卖、变卖质物,并与出质人约定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拍卖、变卖所得价款提存。答:根据《物权法》第二百一十五条和《担保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质权人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物毁损、灭失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能否自由使用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质权存续期间,质权人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权财产,给出质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质权人不能承担赔偿责任未经出质人同意使用质权。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二十条规定:“债务履行期满后,出质人可以要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质权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物。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行使质权的过失造成损害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由此可见,因未及时拍卖致使抵押物贬值的,因出质人要求质权人及时行使权利后质权人迟延行使权利造成损害的,质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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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0:2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