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与出租车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
释义 |
出租车司机和出租车公司之间是劳动关系吗? 出租车司机应当接受公司的教育培训,以出租车公司的名义载客。虽然从表面上看,出租车司机有权自主决定工作时间和地点,但这是由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决定的。事实上,各种费用不可避免地导致他们可能选择不提供劳务的不确定性,因为他们通过承包出租车公司的车辆经营权获得谋生的机会,也就是说,他们的收入来源只能依靠出租车公司。因此,与出租车公司相比,出租车司机在人格、组织和经济上具有一定的从属关系,二者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还要求出租车公司为出租车司机购买社会保险。出租车公司应当像其他用人单位一样承担人工成本,在获取经营利润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因此,存在劳动关系。第一,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第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在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以参考下列文件: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支付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能够证明劳动者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文件;(三)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员工的证言等 发包人对第(1)、(3)、(4)项的有关证明承担举证责任。 出租车公司以承包经营方式逃避义务,将与司机的关系定位为承包经营关系,是出租车行业的普遍现象。但事实上,公司与司机依法存在劳动关系,司机的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广大驾驶员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应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详情请咨询在线律师。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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