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合同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合同法》第二百三十四条【共同居住权】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房屋。有继承权。但第一继承人不是孙子。承租人死亡后,生前未与承租人同居的亲属或者法定继承人,确需继续承租房屋的,有优先承租权,并可以与出租人签订新的房屋租赁合同。但在租赁期间,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人有权在租赁房屋内居住,出租人不得干涉。承租人死亡后,与承租人生前同居的人可以继续租赁原房屋,但应当与出租人办理续租手续,更换承租人。承租人死亡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租赁关系终止。原共同居住人另有房屋的,也可以解除租赁关系。 以上是相关答案。就承租人而言,一般由其子女继承。公租房需要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孙子现在不能继承公租房。如果您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向律师咨询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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