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当公共住房的承租人死亡时,谁拥有安置房 |
释义 |
新的《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 在《民法典》生效前,《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七条规定,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属于合法财产的范围。继承人租赁的公房租赁权也是依法取得的。由于租赁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 根据拆迁政策,拆迁补偿的对象是被拆迁房屋的承租人或者所有人。在司法实践中,公房租赁权转化为财产权,承租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被拆除的公房属于遗产范围,应当按照我国《继承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1) 房屋租赁权属于我国公民可继承的法定财产范围,与继承法及相关规定并不矛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留下的个人合法财产,第七条规定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属于合法财产的范围。继承人租赁的公共住房的租赁权也是合法取得的。由于租赁权也是一种财产权,受法律保护,属于公民的合法财产。根据民法通论,房屋租赁权属于附属于所有权的用益物权的范畴,它包含了合法承租人的财产权利和财产利益的内容。基于此,我国《物权法》第117条还规定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受益的权利。公房使用权的性质完全符合上述规定,因此继承人将其作为遗产继承具有法律依据。(2) 公房使用权是否允许继承,没有明确的禁止性规定。相关行政法规不明确,有的已经失效,只是参考依据,而不是审判的直接来源。 特别是在现实生活中,公共住房租赁权及其附属权益的继承已成为现实。事实上,大多数房管部门、拆迁部门和司法机关都是根据继承问题来处理这类问题的。(3) 公房产权单位对原承租人的补偿无异议,实际弃权。而且,相关法律还规定,承租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因此,为了保护原承租人及其继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司法终局决定原则和我国继承法解决纠纷是合理的。 实践中,公共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存在较大差异。再者,由于公房是历史住房制度产生的,许多房屋产权和租赁关系复杂而模糊。为做好公共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合理补偿安置公共房屋承租人,提高征收拆迁工作效率,降低法律风险,建议征收(拆迁)人聘请专业律师,为公房征收拆迁提供法律指导。 关于公房征收拆迁补偿安置的规定大多是原则性的,公房承租人作为使用人也有权获得补偿。征收(拆迁)人应当与征收(拆迁)人、公共房屋承租人签订补偿协议。以上就是小编为你解答的所有问题。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访问律师网在线法律咨询。你也可以阅读相关的法律知识。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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