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合法解决房屋租赁纠纷 |
释义 |
房屋租赁纠纷在人们的日常生活和经营中非常普遍,也受到很多人的关注。近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城市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统一了谁拥有多租房屋使用权、如何行使优先购买权等热点问题的自由裁量权标准,“二房东”是否转租,以及租赁装修的权益界定。这一新规将对解决房屋租赁纠纷产生怎样的影响?公众在遇到房屋租赁活动时,该如何合法、合理地解决纠纷?昨日,三位法人做客晚报政法热线,为广大读者提供专业解答。 嘉宾档案 龚磊:虎丘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首席法官 高立勤:虎丘区人民法院第一人民法院法官 庞茂春:江苏正威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 热线节选承租人是否有优先购买权龚磊的情形:根据法律规定,出租人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的,必须是书面的,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有证据,通知不能自己证明。虽然你的房东说通知是贴出来的,但通知的法律后果实际上并没有发生。 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未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房屋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将租赁房屋出售给第三人,第三人已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承租人要求解除租赁房屋买卖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承租人可以证明,第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租赁关系存在,且在签订合同时未到期,出租人在出售房屋时除人力外未通知承租人。此外,法律规定,承租人对出租人在同等条件下出售的租赁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相同条件主要是指价格、付款方式等,只是出租人有证据证明自己与第三人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特殊关系,这种关系对自己是否出售房屋或者出售房屋的条件有重大影响。因此,如果查实你租的前房确实是卖给了出租人的亲属,而且出售的价格是因为亲属关系相对便宜,你就不能主张优先购买权。陈先生:我把房子租给外地居民,签了租赁合同。租期一年。他已经活了半年了。现在他已经三个月没付房租了。他几天前去收房租,现在已经搬走了。我可以取消租赁合同并要求房客赔偿我的损失吗? 高立勤:根据新合同规定,居住房屋的承租人累计3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15日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如果您房屋的承租人拖欠租金三个月,您必须履行催交义务,并可在承租人15天未付租金后解除租赁合同。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损失,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当然,新规进一步明确了出租人享有的撤销权。出租房屋未按照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或者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的,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不予更正或者恢复原状,营业用房承租人六个月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一个月内未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张先生:我有一间前厅要租给个人业主王先生经营一家服装店。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已履行一年。可是,最近我发现经营者不是王先生,而是王先生转租给李小姐的,而且租金是我租他的两倍,我翻看了原合同,发现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是否可以转租。请问王老板能否把我的房子转租出去?我能为王先生获得的租金申请差额租金收入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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