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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果租赁合同还没到期怎么赔偿
释义

租赁合同未到期如何赔偿?
    

1。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房屋出租人可以在下列条件下解除租赁合同,收回全部或者部分租赁房屋:(1)租赁协议到期时,房屋出租人按照合同约定收回租赁房屋;(2)协议未到期的,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加,住房困难的,承租人可以与承租人协商收回租赁房屋;(3)承租人确有其他房屋,租赁房屋长期闲置,不能充分利用;(4)承租人故意或者过失损坏租赁房屋,改变房屋用途,拒绝修理或者赔偿的。
    

在上述情形下,承租人不允许出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可以起诉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保护其合法权益。二是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如何赔偿?
    

租赁合同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以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为准。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者不需要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赔偿,租赁合同不约定的,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应当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按照3个月的租金计算支付赔偿金;剩余租期不足3个月的,按照剩余租期的租金计算支付赔偿金。
    

注:定金不是违约金,提前终止合同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业主通常在签订合同后预付几个月的租金作为定金。如果双方发生纠纷,特别是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往往会扣留定金作为违约金。实际上,押金并不是提前终止合同的惩罚。出租人之所以需要收取定金,是因为出租人将自己的房屋及相关附件交给承租人使用。为了保证承租人在使用过程中对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能够得到赔偿,特设定定金。从这个角度看,无论是租赁关系的正常终止,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损坏,定金就应该返还。
    

除非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一方应因违约而终止合同,违约金的金额应根据保证金标准确定。租赁合同中有违约责任的,按照违约责任赔偿。如果没有违约责任,就要看能否继续履行。不能继续履行的,应当确定赔偿数额,可以根据承租人的损失确定。以上就是你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咨询律师律师网. 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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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4: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