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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公示后有什么手续
释义

公租房公示后有哪些手续?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有关法律法规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考试结束后,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并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应当书面通知并说明理由。
    

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县人民政府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申请人进行公示后,无异议或者异议成立的,将登记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对象。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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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5 22: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