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父母出钱买房,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1、 父母婚前买房和离婚买房怎么能分成两部分? 1。父母补贴子女购房,父母一方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如果父母一方婚前全额补贴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该财产属于登记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另一财产权应当登记一方无权要求分割登记财产。如果父母在婚前资助子女买房,只支付部分购房款,剩余购房款由夫妻共同还贷。离婚不动产分割时,房屋一般会承包给登记方,取得房屋的一方会赔偿另一方的贷款和房屋增值。 2。如果父母资助子女购房,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如果父母资助子女婚前购房,即使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离婚财产分割时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资助购房的一方,有权按规定分割房屋。 3。父母资助子女购房,一方父母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 父母资助子女婚前购房,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应予承认离婚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不动产被分割。双方对房屋份额有约定的,按照约定享有房屋产权。 4。如果父母资助子女购房,父母双方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如果父母资助子女婚前购房,父母双方出资,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离婚的不动产分割时,按照出资比例享有不动产份额。 5。父母补贴子女购房时,父母双方婚前出资,产权登记在独生子女名下: 即使产权登记在婚前独生子女名下,房产也应认定为对各自子女的赠与,不是给双方的礼物,也不是给一方和另一方的礼物。因此,离婚房地产分割时,他们将按照父母的出资比例享受房地产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司法解释》,父母一方资助子女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只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产权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财产。 2。父母资助子女购房的,一方婚后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父母一方资助子女购房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一般认为是送给双方的礼物。除非父母在出资时的书面协议或声明证明该出资仅给予自己的子女。 3。父母资助孩子买房。婚后双方父母共同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按父母出资比例登记。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4。父母资助子女购房时,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父母资助子女婚后购房时,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应予以承认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有协议,就应该按照协议。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只能确认为对投资者子女的捐赠。离婚时,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首付部分应认定为投资人子女的个人财产。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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