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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解决二手房法律纠纷
释义

1。如果房产的定金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该如何处理?
    

买卖合同对定金的性质没有明确约定的,不能视为终止定金,任何一方不得以放弃定金或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终止买卖合同。定金和违约金原则上不能同时使用,但终止定金可以与违约金同时使用。
    


    

2。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该怎么办?
    

买卖合同未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承担违约责任。此时,无过错方的损失主要是信托利益的损失。信赖利益损失包括损害和利益损失、缔约费用等,违约方应当赔偿守约方的损失,但缔约过失损失的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履约利息。房屋买卖合同侵犯第三人优先购买权的处理。如果承租人有实际购房意向,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法院可以支持索赔,判决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同等条件下的房价。但是,如果承租人只要求维持优先购买权,而不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经法院解释后仍坚持不改变优先购买权,承租人的主张将不予支持。如何处理房产中介机构在房屋交易中不履行中介义务的问题?
    

房屋中介机构违反忠实中介义务,严重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委托人支付中介服务费和必要的中介活动费。委托人有损失的,房屋中介机构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5。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该怎么办?
    

有多个共有人或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但财产登记在一个人或夫妻一方名下。如果受让人在购买时已经履行了适当的审查义务,房产证的登记名称已经核实与出卖人的名称一致,此时仍未发现房屋共有事实,则该房屋的出售将被视为有效,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善意第三人的利益应当受到保护。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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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7:28: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