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变更登记,不能取得产权 |
释义 |
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届时,与民法典相抵触的规定将失效,并将被新颁布的司法解释所取代。《民法典》施行前的规定:《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订立的房地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合同,除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应当依法登记后生效;未经登记,更换合同虽然生效,但不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十五条当事人订立的房地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消灭合同,除法律和合同另有规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第九条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生效前应当办理批准或者批准、登记等手续,当事人在第一审法院辩论终结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未经批准或者登记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但未规定合同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不办理登记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不得转让。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以上知识就是对“不办理变更登记就不能取得产权”问题的回答。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依法登记生效;未经登记,更换合同虽然生效,但不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欢迎需要法律帮助的读者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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