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进行房屋初始登记 |
释义 |
什么是房屋初始登记? 是指新住房申请人的登记,或者原取得所有权的原未登记住房申请人的登记。房屋初始登记的程序是什么?一、申请:房屋所有人(单位)必须到房地产交易监督所申报,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按规定提交不动产登记确认的有关文件。(2) 收据: 1。公房登记确认证书:提交土地使用证、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证书、基本建设计划书等。房地产权属统一管理证明: 房屋权属证明、交接协议、统一管理文件;统一管理单位无房地产权属证明的,提交初始房地产房源证明和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另行说明)按本所《不动产统一管理登记确认规定》执行。三是初审:对于提交的文件,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文件是否齐全,有无涂改,表格是否按规定填写,有无空项。经审核,证件齐全、合格的,应及时办理户口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房地产证交付回执》,并安排现场复核时间。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及时出具《房屋登记权利确认书缺失通知书》或《房屋登记权利确认申请材料驳回通知书》,并在证件提交齐全后申请登记。四是实地复核调查:实地人员会同测绘队工作人员,对申请登记的房屋、占地逐一进行现场核实,认真调查邻居意见,确保不存在纠纷。实地调查结束后,及时绘制图表,完善资料,认真填写调查意见,并及时移交科长审核。5审核:科长对移交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核合格后在科长审核栏签署意见。6审批:由主任或分管主任最终审核签字。7证书书写:如果证书被批准,办公室应将其转发给证书科。8发证:发证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核对《房屋所有权证》中的每一项内容,杜绝任何差错。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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