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兄弟姐妹继承遗产要什么手续 |
释义 |
一、兄弟姐妹继承遗产要什么手续 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 根据《民法典》规定: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男女平等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自书遗嘱的执行人条件 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是指是否具有执行遗嘱所必须具备的能力。关于遗嘱执行人的资格,我国《民法典》虽然没有作出明文规定,但依照我国法律的一般原理和我国民法典第1143条规定的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的精神,应当认为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的人以及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均不得为遗嘱执行人。 换句话说,只有年满十八周岁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才具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年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视为有担任遗嘱执行人的资格。另外遗嘱执行人不仅限于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可以被指定为遗嘱执行人。 三、遗嘱形式不合法就无效吗 遗嘱的形式若不符合法律的要求,也就不能有效。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是立遗嘱人对自己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为了确保遗嘱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没有受到胁迫和欺骗的情况,法律规定代书遗嘱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民法典之所以规定代书遗嘱的代书人,见证人必须在遗嘱上签名,就是为了保证见证人、代书人在场,这是代书遗嘱有效的形式要件。 根据上述分析我们可以了解到,可以法定继承或是遗嘱继承。以上便是法律网编辑为您找到的兄弟姐妹继承遗产要什么手续的相关内容。如果有其它的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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