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地产估价应注意的五个问题 |
释义 |
房地产估价的注意事项如下: 1。需要委托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的。第二,当事人应当根据需要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委托具有一级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公司上市和企业清算评估业务;委托具有三级资质及以上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办理城市房屋拆迁评估业务;一般抵押贷款,咨询等评估业务可委托不同资质等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三是签订鉴定合同的,应当签订鉴定合同。估价委托合同是确定委托人和接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估价对象、估价目的、估价日期、拟提供的资料、估价费用、估价报告交付等有关事项。现行房地产估价收费标准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价格[1995]971号),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收费法,即按房地产金额划分收费水平,按文件计算费用金额,并将每个文件添加到总费用金额中。房地产估价发生争议的,可以向市房地产估价专家委员会申请技术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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