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由共有人分割共有财产 |
释义 |
按份共有:按份共有又称单独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同财产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享共有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如何按份分割共有财产: 接受委托后,通过与委托人耐心沟通,详细分析案情,确定一套诉讼方案。由于案件的代表性,法院将案件由简易程序改为普通程序。然而,在维护社会和谐和法律尊严的前提下,我终于为校长取得了满意的成绩,结束了困扰校长多年的实际问题,实现了律师的价值。简介:任先生和蔡女士是夫妻,育有四个孩子。任志强于2006年去世,留下了任志强和蔡女士共同拥有的石景山区一处房产。任志强去世后,蔡女士及其子女起诉法院,要求分割继承的房屋。法院经审理裁定,任先生与蔡女士共同拥有的房屋由蔡女士及其4个子女共有,其中蔡女士占60%,4个子女各占10%。判决生效后,蔡女士因身体不好想卖掉房子,三个孩子同意分房,但蔡女士的二儿子不同意处分房子,也不同意自己购买。由于协商不成,蔡女士和其中三人将二儿子告上法庭。诉讼请求: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被告共同财产归长子所有,其他共有人协助长子办理过户手续,长子给予其他共有人相应赔偿。判决结果:法院的判决支持了我们的要求。争议焦点:1。法院确定继承房屋的份额后,当事人能否按照法院判决处分其份额?2共有人如何行使共有财产分割请求权?三。按共有人划分共有财产的方式有哪些?律师对本案的看法:首先,我认为涉案房屋不存在任何问题,即北京市石景山区对某房屋的产权纠纷,原告、被告对涉案房屋的权利已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确认并生效。四原告与被告共有涉案房屋,按判决确定的份额享有所有权。其次,原、被告确定涉案房屋共有权后,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未达成一致意见。《物权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处分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对共有不动产或者动产进行大修的,应当征得共有人或者全体共有人的同意,但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共有人之间的差异并不显著,“四原告占涉案房屋的90%,达到法律规定的三分之二以上。根据共有人约定的条款,对涉及的共有房屋可以进行处罚。而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九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共有人可以根据四原告的规定随时请求分割,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共有财产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依法应当予以支持。第三,根据《物权法》第一百条规定,“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不能达成协议的,分割共同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不因分割而减少价值的,分割实物;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而减少价值的,分割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共有财产分割的情况下,由于涉案房屋是不适合实物分割的不动产,协商不能确定分割方式的,应当按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进行分割。本案中,被告没有能力向四原告支付普通房的折价款,因此如果采取折价方式,如果被告仍不同意,则普通房应属于四原告,他只能向法院申请拍卖或变卖,并将获得的价款进行分割,以保障房的安全原告的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代理人认为思源的诉讼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应当依法予以支持。法院应在考虑蔡女士年迈多病、急需用钱等事实的基础上,确定合理的财产分割方式,采用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等方式取得的价款,以维护法律的公平正义和原告的合法权益。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股份共有又称单独共有,是指两个以上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同财产分别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疑问,请进入律师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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