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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不动产
释义

1、 善意取得制度是否适用于房地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处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受让人善意取得不动产的,享有不动产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收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受让人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有下列情形:
    (一)受让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三)依法应当登记的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所有权的,原所有人有权向无权处分的人要求赔偿。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九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交换或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变更,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二,善意取得的适用条件:(1)转让人无权处分;(2)受让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第三人必须是善意的,是指他不知道能够影响法律效力的事实的主观状态。所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道占有人是非法转让。善意取得是指第三人不知道也不应当知道转让人是非法转让人,一般错误地认为转让人是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有处分权的人。例如,他错误地认为动产的承租人、借款人、受托人、承运人是动产的所有人或者其他有权处分动产的人,根据当时的情况,他不应当知道占有人非法转让动产。如果对让与人的行为能力、代理权的范围、意思表示的缺陷等存在误解,善意取得将不受善意取得的保护。第三人转让不动产或者动产是善意的。善意取得,是指取得标的物的第三人不知道或者不应当知道占有人正在非法转让。这里不仅不要求第三方保证转让人有权处分,而且假定参与交易的任何第三方都具有这种善意。物权法上的善意保护是公信力原则的体现。对应的是恶意第三方。恶意是指第三人根据当时的情况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转让人无权转让。也就是说,根据当时的情况和交易的一般情况,可以得出转让人无权转让的结论,那么第三人应当被视为恶意。例如,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第三方以异常低价购买商品应被视为恶意行为。(三)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四)依法应当登记的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受让人。
    

以上知识是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不动产的处理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受让人以善意取得不动产的,享有不动产所有权。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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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7:2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