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共同担保的几个理论问题
释义

一般认为,《担保法》第十二条是我国共同担保的主要法律规定。然而,这部法律却非常混乱和模糊,导致了许多模棱两可的地方。此外,对共同担保理论的研究不够深入,缺乏成熟的理论成果可供借鉴,使得该法难以在司法实践中得到很好的适用。本文以该法为基础,探讨了共同担保的主要理论问题。共同担保的含义是什么?

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在法律上对其进行了明确界定。例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典第748条规定,共同担保是指多人担保同一债务,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担保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的一些国家(或地区)虽然在法律上没有对共同担保作出定义,但从其相关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案例和学者著作表明,他们对共同担保的理解与上述《台湾民法典》相同(对共同担保的效力有不同的规定)。[2] 因此,我们可以以上述对台湾的定义作为对共同担保的代表性理解。此外,对于共同担保的定义,我们有两种表述:“共同担保是多个担保人对同一债权的担保”、[3]或“共同担保是多人对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的担保,即两个以上的担保人”。[4] 比较这三种定义,我们可以看到两种不同:前者比后两种定义多了一层内容,揭示了共同担保人之间的内在关系;后者多了一个共同的决定因素。“共同担保”是什么意思?多个担保人是否同时基于同一法律行为为同一债务提供担保?或者是“共同担保”,只要几个担保人担保同一笔债务,不管几个担保人是否基于同一法律行为同时担保同一笔债务,这一定义与前两者是一致的。无论作出何种解释,都不影响共同担保为多人担保的特征,只影响共同担保的成立。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共同担保的效力如何,共同担保都具有两个基本特征:(1)担保人占多数——两人以上;(2)担保标的是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二是建立共同担保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6 14: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