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债务担保的必要性 |
释义 |
债权担保的必要性。从我国担保法的内容来看,债务担保应当说是以当事人的一定财产为基础,可以用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的实现。担保法上的担保,又称信用担保、债务担保、债务担保,是一个内涵丰富、外延广泛的一般概念。我国立法对此没有明确的界定。债权担保的必要性来源于债权担保的性质和效力。债权是债权,不能直接控制债务人的人身或财产。只有通过债务人的履行(自愿履行或强制履行),债权才能实现。然而,债务能否得到妥善履行,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债务人所拥有的财产,即责任财产。 为了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保证债权的及时实现,现代民法体系的民法承认债权担保制度,主要包括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第二,债务担保有哪些类型。本文仅对狭义的债务担保进行探讨,包括个人担保、物质担保和金钱担保。(1) 人保财险是指除债务人财产外,以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实现的总担保。包括担保、连带债务人和连带债务承担。我国《担保法》只涉及担保。财产保险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特定财产作为债权客体,作为债权的优先客体,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和法定优先权,是指担保法中的前三项。(3) 金钱担保是指在债务之外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资金的得失与债务的履行有关,包括存款、定金和保证金。担保法中只有一个规定的数额。 以上是本书编辑对这个问题答案的整理律师网. 如果你有任何问题,请来找我律师网征求意见。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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