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担保人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意思是保证人只对债权债务的本金负责,而不对本金产生的利息负责。可以约定担保人的责任。只约定担保本金的,担保人只承担偿还本金的连带责任。一是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担保责任的范围。 李和程是朋友,程和曾是朋友,李是个体工商户。由于资金周转问题,他想借15万元。他通过郑的介绍向曾先生借钱。曾某同意借钱,但请程某做担保人。2003年7月9日,三方签订了贷款担保合同。合同约定:因李先生每周向曾先生转账,他借款15万元,期限一年,月利率11%。李先生逾期还款超过7天的,应支付5000元违约金。郑先生提供了一般性担保。合同签订后,曾某按约定向李某提供了15万元贷款。 贷款担保合同到期后,李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多次联系曾某后,未能找到李某,曾某起诉法院,要求担保人程某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范围为贷款本金15万元,利息2.4万元,违约金5000元,贷款成本1000元。第二,担保人应如何承担责任?保证责任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中承担的义务。担保责任范围是指担保行为的有效范围,分为有限担保和无限担保。有限担保是指保证人仅对担保合同约定的低于主债务人债务总额的部分债务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有限担保只能是约定担保,即优先担保只能以当事人在担保合同中的约定为基础。同时,协议的范围必须小于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实践中,当事人普遍认为,保证人只对主债务的本金负责。无限担保责任是指保证人对主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保证。当事人可以约定或者依法承担无限担保。同时,无限担保的范围是针对特定的主债务,即债务人的全部债务。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对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承担全部债务。”根据上述规定,除担保合同另有约定外,是指有限担保,无限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和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成本。主债权是担保合同成立时债权人对主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因此,担保人应当在担保合同订立时对主债务人的主债务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合同订立后,主债务人的主债务发生变化,主债务范围缩小的,担保人的担保范围必然缩小;主债务范围扩大的,未经担保人同意,担保人不承担大部分责任。利息是主债权的孳息,属于次债,包括约定利息和法定利息。对于约定的利息,保证人当然应当承担保证责任,但同样,未经保证人同意增加债务人债务利息的约定对保证人无效的,保证人只需承担债务的原约定利息。违约金是指债务人违约时,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应当支付给债权人的金额。我国《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增加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适当减少违约金。当事人约定迟延履行违约金的,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后,也应当履行义务。”可见,在主债务迟延履行的情况下,违约金与债务履行是平行的。逾期履行的,债务人除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继续履行债务。由此可见,违约金来源于主债务,属于担保范围。债权实现成本是指债权人因未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成本,一般包括诉讼费用、通知费用、催告费用等其他合理支出,是主债务的必要负担,在个人提供担保时可以预见,因此应属于担保责任的范围。 本案中,李某、程某、曾某三人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其含义真实,内容合法,依法应当认定为有效;担保合同中担保范围不明确的,应当认定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成本。程某作为担保人签订贷款担保合同后,应认定其愿意承担担保责任。因此,对于本案中的贷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成本,应认定他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程某应承担担保责任。 以上是法律咨询网小编为您总结的相关法律知识。担保人的责任可以约定。保证人只对债权债务的本金承担担保责任,只同意对本金进行担保,只承担偿还本金的连带责任。主要保证人对主要保证人产生的利息不负责任。如有必要,您可以联系律师网. 你知道吗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