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转让是指主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主债权的转让只会改变债权,而不会改变债权的内容。主债权转让有四个有效条件: <1。主债权有效存在,主债权转让不改变债权内容; 2。主债权转让人(即主债权人)必须具有处分债权的能力,并与受让人就主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主债权的转让必须是可转让的,但根据主债权性质或者主合同约定不能转让的除外。 4。主债权的转让,必须经债务人同意或者通知债务人后,才能对债务人生效。在担保期间,主债权转让后,转让人脱离主债权与债权的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主债权,转让人不得向主债务人追偿。同时,抵押权、利息债权、存款债权、留置权、担保债权等附属于主债权的从属权利转移给受让人。因此,保证人必须对受让人承担义务,即在原保证范围内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主债权转让后,债务人既可以对抗原债权的抗辩权,也可以对抗新的主债权。 需要注意的是,担保合同中另有约定的,应当遵守约定。约定转让主债权必须经保证人同意的,未经保证人同意转让主债权的,保证人不再承担原担保责任。 以上是《律师法》编辑整理的关于主债权转让对担保人影响的要点。我希望它能帮助你。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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