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扣留货物有什么法律风险 |
释义 |
留置权货物应承担哪些法律风险?留置权是货运代理业的惯例。货主与货代之间发生订舱费、包干费等费用纠纷时,货代往往会扣留货主证件,迫使货主支付费用,从而引发纠纷。通常,货运代理将货物留置权的行使视为其自然权利既然货主不先交费,我们当然可以拒绝交单”,但是这种做法在法律上有很大的风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应付承运人的运费、共同海损分摊费、滞期费、承运人垫付货物的必要费用和其他应付承运人的费用,未足额支付,承运人未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是这样,承运人可以在合理限度内扣留货物。”因此,根据海商法,只有订约承运人和实际承运人才能依法享有货物留置权。非货物承运人无权行使承运人对货物的留置权,属于非法留置权。同时,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审理海上货运代理纠纷若干问题的协议》,《海运货物运输合同》规定,货运代理企业办理海运货物运输业务取得的单证,以托运人支付相关费用为条件交付,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货运代理企业以托运人不支付有关费用为由拒绝交付单证的行为。对合同不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货运代理以委托人未支付相关费用为由拒绝交付单证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提单、海运单或者其他运输单证除外。汇业海事律师指出,根据这一司法解释,货运代理要保留单证,必须与货主有明确的合同约定。如果没有协议,就不能保留提单等运输单证。 货运代理企业违反上述法律规定,将构成非法留置权,属于侵权行为。货运代理应当对货款利息损失和市场价格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上述内容是对“留置权货物应当承担哪些法律风险”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使用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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