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各单位为改变会计处理方法采取了哪些措施 |
释义 |
各单位采取哪些措施改变会计处理方式?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变更,并说明原因,变更的情况和影响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 知识开发: 在具体操作中,通常包括:收入确认方法、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存货计价方法、坏账损失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等,外币折算的会计处理方法等。不同的处理方法会影响会计数据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进而影响会计数据的使用。因此,根据《会计法》和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各单位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当前后一致,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按照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变更,并说明原因,应在财务会计报告中说明变更的情况和影响,以便于利用会计资料了解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及其对会计资料的影响。会计人员擅自改变会计处理方法的,处二千元以上九万元以下罚款。首先,收银员不应该从事什么样的工作。
.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的审计、记帐和登记工作。
. 知识开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岗位可以是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收银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的审计、保管会计档案和登记。二是财政部门对各单位有什么样的监督;(三)会计核算是否符合本法规定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四)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是否具有业务能力和遵守职业道德。
. 对前款第(二)项所列事项的监督,涉嫌重大违法行为的,国务院财政部门及其派出机构可以向与被监管单位有经济业务关系的单位和在被监管单位开户的金融机构查询有关情况,有关单位和金融机构应当予以支持。 以上知识是本书编辑对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律师网. 对财税法各单位会计核算方法的变更,如有其他疑问或争议,请到律师网进行法律咨询。律师网专业律师会在网上回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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