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有何影响 |
释义 |
根据财务契约理论,债权人对公司息税前收益有固定的债权,即债务契约要求债务人支付固定数额的利息;当企业利润不能支付债权人的利息支出时,债权人主要通过破产程序或者重整方式取得对公司的控制权。根据债务融资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运用程度,债权人治理机制对会计信息质量的保障作用可分为事前、事中和事后。为了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首先,债权人可以发挥对会计信息披露的监督作用。一旦形成债务融资,当公司需要再融资或其财务状况和经营活动受到债务合同规定的限制时,债权人有权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复核,并强制其披露相关财务信息。2005年新颁布的《公司法》规定,公司合并、分立,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并自作出合并、分立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当发生实收资本减少等特殊情况时,也有义务进行信息披露。债权促使企业不规范地披露财务信息,增加了会计信息的透明度,增加了会计信息舞弊的难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会计信息质量的可靠性。根据债权人治理机制的激励作用,债务融资可以通过增加经理人的相对持股比例来激励经理人努力工作,进而降低代理成本,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决策产生制约作用。这将鼓励管理者向所有者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当然,这种效应的前提是管理者持有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其次,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时,由于借入资金的存在,必须将部分现金盈余用于支付利息支出,这就减少了企业可以控制的自由现金流,从而减少了企业的投资选择空间,抑制了企业的过度投资。企业在制定和实施投资计划时会更加谨慎,在会计政策的选择上也会更加谨慎。实证研究表明,负债率高的公司比负债率低的公司更倾向于选择稳定的会计政策。因此,会计信息的质量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保证。当企业违约或资不抵债时,债权人可以通过处理抵押资产、强制企业破产等方式行使对企业的控制权。债权人有权转让控制权,在一定程度上也限制了管理者的会计信息造假行为。 首先,会计信息造假往往发生在企业亏损严重的时候。管理者往往通过会计信息欺诈达到上述目的,以避免破产或自身利益的损失。即使在经营困难、清算对股东更为有效的情况下,管理者也往往希望继续目前的经营活动,维护自己的地位和权利,通常采取会计信息欺诈的手段。此时,股东无法通过基于现金流和投资成本的契约来消除这一现象。但债务融资使债权人有权在现金流不畅的情况下强行关闭管理者,从而制止会计信息的欺诈行为。第二,企业破产、处理资产、接受控制权转移时,债权人必须对企业的实际资产和经营状况进行反映和检查。此时,影响会计信息失真质量的动机较少。在多方监督的约束下,会计信息将趋于真实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以上是关于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你不幸遇到一些棘手的法律问题,你有委托律师的想法,我们有很多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服务,我们也支持在指定区域网上选择律师,他们都有相关律师的详细信息。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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